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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我的真实故事,初中毕业后在故事FM的采访下讲述了这个故事。后来授权给故事会,于是有了这个精简版的文字。本文转载自故事会。
淼淼,一个15岁的初中生,因为父母给的生活费有限,开始在学校里“走私”辣条来赚钱。他发现学校小卖部只卖健康食品,而同学们对零食有很大需求,于是开始从家里带辣条等零食到学校卖。生意很好,利润高,他甚至找同学当“托儿”来吸引顾客。后来,他和学长阿飞、阿鸡组成团队,扩大生意规模,但最终被学校发现。学校给了他两个选择:捐出利润做公益或帮学校做公益项目。虽然事情最终不了了之,但他的耳机和Kindle被没收,他回到正常学习生活。一年后,他考入了排名靠前的高中,不再吃辣条,但他仍然有创业的梦想。
在江浙沪旅行期间,作者参观了杭州西湖边孤山上的法喜寺,对宗教的误解和佛教的修行有了深刻体会。在中国,宗教常被误解为交易或解法,而佛教强调个人修行和智慧,戒律旨在保护人们不受欲望伤害。作者欣赏弥勒佛的积极精神和接纳态度,认为这是普世价值。法喜寺门口的“莫向外求”牌匾提醒人们,真正的需求和欲望源于内心,向内求才能获得内心安宁,向外求则可能导致欲望膨胀。
这段文字描绘了一种深刻的情感联系和对脆弱性的共鸣。作者表达了想要与对方共同前行的愿望,但同时也意识到对方尚未准备好,甚至可能因为跟随自己而陷入困境。文中流露出对对方的深切关心和保护欲,担心对方在面对诱惑和挑战时会堕落或无法战胜自我。作者不希望对方去美国那种可能充满诱惑的地方,害怕对方受到伤害。最后,作者表达了不想只是遥望对方,而是希望穿越时间的无尽蓝色,与对方共同经历生活的起伏。整体上,这段文字充满了对脆弱性的深刻理解和对陪伴的渴望。
文章讲述去东莞见 R 君,感慨两人互相折磨两年仍舍不得,虽有心得但仍装着不忘,描述了两人的情感状态。
这是我为应诉撰写的答辩状,参考书籍有《民法典》《民事诉讼法学通论》和《民事诉讼证据运用与实务技巧(增订版)》。
实际上是我由我撰写,由康亚红律师帮忙编辑的。
鉴于租车水深,希望能给遇到类似问题的朋友们一些参考。
注意:本文为答辩状,并非法院判决,仅作参考。详细过程参考[这篇文章](mxr612.top/index.php/archives/93/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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